公司新闻

  • 作者 泉源环境
  • 浏览量 47
  • 发布日期 2026-07-27

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容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容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用电容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容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汤总

联系电话:13955927099

峰成电子一期环评验收意见.pdf

安徽峰成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容器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