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海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海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安徽海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15155969012
安徽海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