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陶总
联系电话:15056800000
铜陵振翔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