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化学品系统装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化学品系统装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化学品系统装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317966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