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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泉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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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3-27

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智能物联用微型SMD晶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现将《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智能物联用微型SMD晶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智能物联用微型SMD晶体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30327~202304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盛誉

 话:1396520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