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郎溪县凌笪乡项目区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郎溪县凌笪乡项目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郎溪县凌笪乡项目区
建设单位: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郎溪县凌笪乡项目区建设管理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3年02月1日~2023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宗主任
电 话:15956277592
附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郎溪县凌笪乡项目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